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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利用双休日、节假日违规补课的公告

校对:唐维球 初审:郭迎春 终审:何劲松 发布时间:2025-11-19 16:26:39 浏览:180 次 【字体大小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“双减”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,保障师生合法权益,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,现就严禁利用双休日、节假日违规补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明确政策依据,坚守纪律红线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(教基[2021]3号)、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(教师[2015)5号)等文件要求,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期间,严禁任何学校、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或集体补课。

  二、严禁以下违规行为

  (一)学校层面:不得以“研学实践”“课后服务延时”“兴趣拓展”等名义,变相组织学生集体到校补课:不得统一安排、默许或组织教师利用假期讲授新课、集体刷题;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、家委会等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。

  (二)教师层面:严禁在职教师组织、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严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、家长、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;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。

  (三)校外培训机构:学科类培训机构须严格执行“非营利”要求和“双减”政策规定,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;不得变相开展“地下培训”“私教”“一对一”等隐形变异补课;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借机炒作、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。

  三、强化各方责任,严格监督问责

  (一)学校主体责任:各中小学校须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作息管理要求,科学安排学生假期学习与生活,加强家校沟通,引导家长理性看待补课,拒绝参与违规培训。

  (二)教师职业操守:全体教师须恪守师德规范,自觉抵制违规补课行为,以实际行动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。

  (三)部门协同监管: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、公安、民政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,通过“双随机一公开”、明察暗访、群众举报等方式,对违规行为零容忍。

  四、畅通监督渠道,接受社会举报

  欢迎广大学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,如发现违规补课行为,请及时举报。举报电话:

  0551-64631388

  0551-64631399

  教育关乎国之未来,愿我们携手恪守法律底线,对违规补课说“不”,用责任与坚守,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守护一方晴空!

  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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