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加强教师之间的团队攻坚能力,奖励先进,鞭策后进,形成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良好工作氛围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适用范围
凡学校或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,(如高一、高二的五校联考,高三的联考、模考等)。
三、奖励方法
1、学校组织的联考,参加联考学校按当年高一年级入学的录取分数线将参加学校排名,由联考组委会提供当次联考成绩的有关数据为准,凡学科均分超过排名在我校前的学校,每超出1分奖励学科课组每位老师100元,2分奖励学科组每位老师200元,依次类推,有小数位的,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2、由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统考或模考等,凡学科均分超出市学科均分的每超出1分奖励学科组每位老师20元,每超出2分奖励学科组每位老师40元,依次类推,有小数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四、奖惩措施
1、学校组织的联考,凡学科均分低于排名在我校之后的学校,每低1分从绩效中扣除学科组每位老师50元,每低2分从绩效中扣除学科组每位老师100元,依次类推,有小数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2、由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统考或模考等,凡学科均分低于市均分的,每低1分从绩效中扣除学科组每位老师20元,每低2分从绩效中扣除学科组每位老师40元,依次类推,有小数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3、在所有的考试中,凡由我校负责命题的学科,若泄露试题,一经查实,扣除命题人500元,并由学校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。
本方案从公布之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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