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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

发布时间:2018-12-05 12:17:00 信息来源:政教处 浏览:4178 次 【字体大小:

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

资助类别

资助项目

资助对象

资助标准

办理流程

国家资助

我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;分三个档次:一档3000元/人/年;二档2000元/人/年;三档1000元/人/年;

每年秋季学期到家庭居住地开贫困证明材料,并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认定→学校班级贫困小组初评→学校资助办公室审核→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核→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→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→拨付资助金到受助学生资助卡。

建档立卡免除学杂费

我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学生,包括四类:1、建档立卡学生;2、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;3、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学生;4、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

免除每学期的850元学杂费,并直接定为国家资助一档,享受3000元/年的国家资助金。

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资助办公室审核→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核→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→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→免除学杂费。

校内资助

我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按照贫困程度分档,资助金不等,由学校贫困审核小组根据当年校内资助金额确定。

提出申请到学校资助办公室审核→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核→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→发放校内资助金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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