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安全第一、生命至上”。根据学校工作特点,政教处汇编了学生防水、防电、防火、防盗和交通法规、卫生知识、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规,请全体学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。
一、学生应树立法制观念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。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,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,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防止各种事故发生。
二、禁止学生参与吸烟、酗酒、赌博等不良活动,不参加迷信和邪教活动,不迷恋游戏机、不进营业性舞厅和通宵电影院、不打麻将、不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或录像,注意文明上网,不到网吧上网。
三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在与陌生人接触时谨防上当受骗,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提高警惕,并及时向学校或派出所报告。不随陌生人离开校园,因故离开学校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留下假条。放学期间结伴而行,注意可疑行人,及时躲避。
四、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出行。无论是步行、骑自行车、乘坐公交车,还是搭乘私家汽车,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闯红灯,进出校门自觉下车推行。不坐无证、无牌、超员、超速的车辆和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,严禁学生驾驶助力车和机动车辆。
五、要增强活动安全的意识,不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。不得擅自下水游泳,不私自组织户外活动。学校集体活动实行谁组织、谁负责的管理,组织者在组织集体户外活动时应制定活动组织方案,并报政教处或教育局思政科审批,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课外活动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纪律,服从管理,听从指挥。
六、学习掌握必要的运动知识,运动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,确保体育运动安全。有病及时告知家长、老师,及时到医院就诊,以免延误医治时机。有先天性危险疾病(如心脏病)
七、要自觉遵守教学楼的安全管理规定。
(1)进出教学楼请按指定通道行走,上、下楼时要文明礼让,不要争先恐后,要靠右、有序行走,避免发生踩踏事故。
(2)严禁在教学楼内追逐打闹、打球,严禁攀爬窗台、栏杆,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户玻璃,严禁向窗外抛掷任何物品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
(3)教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学生不准带火柴、打火机等引火之物进教室。教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源,乱设插座。不触摸、不玩弄、不损坏教室的电器设备。未经许可不得在教室使用各种充电设备。不得将书簿等物品堆放在展示台上,以免因电器发热而引发火灾。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备,不得故意损坏消防设施。
八、增强财产安全的意识,教室钥匙要专人管理,全体同学离开教室后要及时锁门,不把贵重物品或不该带的物品带到学校,钱和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,以免造成丢失。
九、要注意饮食卫生,自觉学习食品卫生常识,防止食物中毒,要学会识别污染、变质、有毒等食品,不购买“三无”食品,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零食,防止误食不卫生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。食堂就餐时自觉排队,不拥挤、不推搡,以防烫伤、跌伤。要注意个人卫生,教室环境卫生,自觉维护校园卫生环境,扫的垃圾要统一倒在指定地点,严禁乱堆乱倒垃圾,教室门窗要开放,保持通风,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发生。
十、要自觉学习防震、防雷、防洪等知识,提高防范地震、雷电、洪水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意识和能力。
十一、学生未经家长同意,不得在外住宿。
各类紧急电话:火警119、报警110、急救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