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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五中关于中午静校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16-06-20 12:06:00
信息来源:合肥市第五中学
浏览:1778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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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最大程度的减少学生间的不良干扰,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效率,特制定中午静校制度。中午静校是指在中午固定时间段关闭校门,留校学生回本班休息或看书,校内严禁一切文体和社团活动,回家学生在家休息,在这一时间段将不允许进入校园。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时间:夏季中午12:30—13:50(冬季中午12:30—1:30)
二、纪律要求
1、学生午间按自愿原则,经家长同意,由班主任统计后方可留校。
2、自愿留校的学生按时就餐,外出吃饭的要按释放回学校,注意人生安全,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滞留校外。
3、静校期间学生不得进出校门。如遇特殊情况,须经过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批准方可进出。
4、中午12:30后,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一切文体和社团活动,所有在校学生不得在教室外逗留玩耍,要快速进入教室午休或在学生阅览室学习、休
5、各班认真统计班级午间留校人数,名单一式三份(班级、年级、政教处各交一份),每班要指定得力的班干,负责管理本班在校午休学生,实行点名、上报制度,各班要加强静校管理。各班指定班干要及时收集班级点名情况,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,班主任通报家长。
6、对于少数不遵守规定而采取翻越围墙等其他方式的学生,除保卫科及时制止外,年级组、政教处对照《合肥五中学生常规管理条例条例》给予纪律处分。
合肥五中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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